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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部網訊(陝西廣播電視臺《第一新聞》) 11月2號,南鄭縣梁山鎮經發辦主任門紀中酒後交通肇事,被交警送到醫院抽血化驗時,又毆打交警。經過連續多日調查,南鄭縣交警大隊昨天公佈了血液化驗結果,確定門紀中在事發時屬於酒後駕駛。
  11月2號下午事故發生後,南鄭縣交警大隊於11月4號將門紀中的血樣送到漢中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檢測,並於11月7號公佈結果。事發時門紀中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到每100毫升72.7毫克。
  南鄭縣交警大隊事故科交警馮曉東:“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,他是屬於飲酒後駕車,飲酒後處罰是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,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”
  交警表示,門紀中當時被送到醫院抽血時,多次毆打事故科副科長餘映峰,導致對方多處軟組織挫傷。
  南鄭縣交警大隊事故科交警馮曉東:“因為當時我們介紹了自己的身份以後,正抽血的時候他還這樣激動,我認為他已經失去理智了。”
  按照我國《刑法》,門紀中毆打交警的行為已經涉嫌妨礙公務。但南鄭縣交警大隊表示,這已超出他們的處理範圍。門紀中的酒精檢測報告出來後,梁山鎮政府對他做出了處理決定。
  南鄭縣梁山鎮黨政辦副主任何詳斌:“鎮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174條規定,已經給予門紀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在鎮村大會上,再次舉一反三。讓全體鎮村幹部真正受到教育。”
  來源:西部網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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