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起,南京主城全年禁放煙花爆竹。可1月1日零點的鐘聲剛敲響3分鐘,浦口一名男子就點燃了煙花爆竹,並且不聽民警勸說,被處以5天的治安拘留。他成為全市禁放首日被拘第一人,據瞭解,當天浦口另有4人燃放煙花爆竹被罰款。
  通訊員 王強 秦翼 現代快報記者 張玉潔
  新年鐘聲剛敲響,他因放鞭炮被拘了
  1月1日零點的鐘聲剛敲過,之前零星響起的鞭炮聲戛然而止,新的一年來了,主城開始禁放煙花爆竹。可這安靜僅持續了3分鐘,鞭炮聲再次響起。浦口珠江派出所接到報警稱,有人在一家酒店門口燃放煙花爆竹。
  雖然浦口地處江北,但仍有江浦、泰山、頂山、沿江4個街道禁放煙花爆竹,市民舉報的這家酒店,就在江浦街道範圍內,屬於禁放區。民警趕到現場發現,燃放鞭炮的是張某,他說羊年是他的財神年,一定要燃放鞭炮,旺一把。
  此前,酒店的保安和網格化巡防員已經勸過他,但他不聽。民警再次勸說,張某仍執意要把剩下的鞭炮點燃,而且態度惡劣。於是,民警把他帶去派出所,併在他身上聞到濃烈的酒氣。在派出所內,他對民警罵罵咧咧,還口頭威脅。
  按照規定,警方對他處以5天的治安拘留,他成為全市禁放首日被拘第一人。
  還有4人被罰款,都是抱有僥幸心理
  1月1日凌晨00:30左右,珠江派出所轄區內一家KTV門口,又有人燃放煙花爆竹,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,是3名年輕人聚會後,點燃了事先買好的煙花爆竹助興。在接受民警詢問時,幾人表示,他們知道禁放新規,但被跨年的氣氛感染,看周邊沒有警察,心存僥幸,就點燃了。隨後,3人將剩餘的煙花主動交給民警,並稱以後不會再放。警方按規定,對他們每人罰款500元。
  抱有僥幸心理的,不止他們3個。1月1日,浦口泰山街道某小區內,居民老周的親家上門提親。為了慶祝,當天下午1點多鐘,他就在小區燃放了幾串鞭炮。之後還把炮竹的碎屑往路邊踢了踢。結果,民警巡邏時發現此事,找到老周。經過勸說,他意識到錯誤,主動接受了500元的治安處罰。
 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,2015年1月1日起,南京主城區全年禁放煙花爆竹,警方此前已通過向居民發信、張貼禁燃標誌、開展拒放煙花萬人簽名等活動,宣傳新規。慶祝節日、喜事的方式多種多樣,警方提倡安全、文明、環保的慶賀方式,對於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,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。
  (文中當事人為化姓)  (原標題:不聽勸阻放鞭炮男子被拘留5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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