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因我局工作人員對政策、對法律的理解能力和執行能力有限,無力對該糾紛進行調處,敬請諒解。”
———據《江西日報》報道,當地豐城市一位市民鄢細榮日前投訴“豐城市國土資源局行政不作為”,原因是豐城市國土資源局在給其要求糾正錯誤、調處紛爭的回覆中如是說。
對此,有網友戲言如此回覆無異於承認自己是“無行為能力的行政機關”。
對這個讓鄢細榮感到“神乎”的回覆,豐城市國土資源局主管此事的副局長塗瓊珺稱,雖然感覺這樣的回覆有欠妥之處,但因為鄢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整天找國土局,影響正常辦公,所以只好出了一個回覆。這位副局長還稱,如果認為該局不作為,可以到法院起訴,然後該局再按照法院判決來執行。
網絡檢索顯示,類似的來自政府部門的神回覆之前也有不少,比如湖北應城市“創建辦”通過市長信箱此前在回覆網友意見時曾說:“我辦沒時間跟你閑扯,你有意見到創建辦面談。”
另外,四川閬中縣國土局曾在答覆網友“商品房產權才40年”的相關提問時說:“土地管理法規定住宅最高70年,沒有規定非70年不可;40年後,我們是不是還存在這個世界,不要考慮太長遠了。”
南都記者 張東鋒 實習生 莊伊楠 (原標題:“我們理解能力和執行力有限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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